2022年7月24日0時許,涿鹿交警正在軒轅路與東外環(huán)交叉路口處夜查時,發(fā)現一輛轎車不走留下的車道,朝著擺放的錐形桶開了過來,民警立即攔停并用酒精篩查棒測試,顯示紅色。
“喝酒沒有?”
“喝了?!?
“喝了多少?”
“一瓶啤酒?!?
“留著車道你不走,喝迷糊了吧,喝了多少?喝了不少吧?!?
“真沒哄你。”
“你到底喝了多少?”
“我就喝了......一杯白酒,別別......”
“別啥了別,已經顯示你酒駕,還別了?好好配合工作!”
“哥,我真是去地里干活,你看鞋上都是泥?!?
“跟你干什么活沒關系,喝酒就不能開車?!?
在事實面前,劉某不得不配合酒精測試,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,駕駛員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1mg/100ml,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經抽血檢測,劉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74.77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劉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之相關規(guī)定,交管部門將對其處以吊銷駕駛證,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,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,還將受到刑事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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